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我又是个律师> 第二百一十四章 交换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一十四章 交换(2 / 4)

为什么找我们俩?因为我们年龄小,好欺负么?”林烨挑了挑眉说道。

金导演:“……”

欺负你俩?

我特么恨不得把你俩供起来!

“不是的,林烨xi你误会了。”金导演苦笑着,“实在是于晓光秋瓷炫夫妇的人设是经过市场检验的,他们是节目的收视率保证,我也没办法,如果让他们更换人设,到时候万一出了点事……”

“好了。”郑秀妍打断了金导演,看向他,“我更换人设也可以,但我有个要求。”

“你说!”金导演见郑秀妍松口,连忙说道。

“镜头多给他,我的可以少一些,但他的镜头必须保证在最多。”郑秀妍淡笑着说道。

图穷匕见。

林烨脑海中浮现出这个成语。

不是刺杀。

这成语来源于荆轲刺秦王,但更多的是用在谈判场合。

而他老婆现在这情况完全就是这个成语嘛。

“好!”金导演没有犹豫太久就答应了下来。

不就是份量第一吗,我给!

只要不是高出太多,观众也不会发觉的。除了那些闲的皮疼的,谁看个综艺还专门去看每一个人的份量?

“嗯。”郑秀妍满意的点了点头。

林烨看了眼郑秀妍,心里有些问题,不过现在没有问。

坐车来到节目组安排的酒店,还算不错,不是多好,但也不差。

吃晚饭拍摄了几个镜头也就结束了,没有拍的太多。

吃过晚饭,各组夫妻都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为什么要给我最多的份量?”回到了房间里,林烨终于是有了时间将自己的问题问了出来。

“拍综艺最重要的当然是份额了,我的份额只要不是最少就行,而你的性格其实很讨喜,份额多了吸粉利器。”

“说起来,你倒是可以学一学你idol,那招魂似的尬舞很吸粉的。”郑秀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