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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九十一章 同学(3 / 4)

!”

“是混血儿,范叔叔是华夏国人,妈妈是岛丸国的。我俩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虽然不同系,但彼此因为都是华夏国人,所以能走到一块儿,关系好的很。”

“哦……”

看了眼这个名叫范思涵的照片,叶纯倒是有那么一点点错愕。但不可否认的是,她长得很娟秀,属于那种耐看的类型。不仅有东方女人的神韵,更有岛丸国女人特有的风情,尤其是照片上穿着白大褂的她,给叶纯的感觉倒不像个医生,相反很像个演什么像什么的实力派演员。

既然这是小瑾的大学同学,那么叶纯自然不敢懈怠了。等小瑾和夏瑶、罗舒离开后,他也随之离开了银月集团,先回家洗洗澡打扮一下什么的。到时候见了范思涵,总不能给小瑾丢脸吧?

……

中午的时候,叶纯接到了猪头打来的电话,倒没什么事,就是说施诗找过自己。庆幸的是,昨晚在ktv的时候叶纯就跟猪头交代过这个,告诉他万一施诗问自己去哪儿了,就说去了非洲务工。而猪头也的确是这么回复的,施诗除了哦了声之外并没说什么。

没说什么,那就代表以后可以不用见面了。总之,这个女人叶纯可不想再看到。

没在乎那些,简单的吃了点泡面睡了个午觉后,到了下午差不多两点半时,叶纯便开车去了机场。

根据叶纯的经验,以自己的开车速度,从别墅出发到机场的话大约需要四十分钟时间,而且这还是最坏打算。不过世事难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这不,刚上了高速,就遇到了堵车。

在沪海这种超大都市里堵车是最常见也是最让人头痛的一件事,以至于叶纯原本计划的四十分钟整整花费了足足一小时十五分钟的时间才到,足足晚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

虽然林梦瑾没打电话催,可叶纯很清楚这么放人家鸽子难免有些不妥。而且,第一印象往往是最关键最重要的,叶纯可不想给人家留下不好的印象。

然而跟他想的差不多,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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