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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四章 当猴耍了!(1 / 3)

那么,下场真可能像今天这样,被驱赶出公司。

至于王鑫,康家等人同意转让手中股份,这都是叶宇默许的。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别人拱手送来的钱,为什么不赚?

叶宇能够做到这点,一方面是王清月的提醒,另外一方面也是当初和洛水仙签订的合同。

他们彼此约定过,洛水仙只有分红权,没有管理权,对于公司事情,更没有决定权。

至于杜少峰手中仅仅有百分之十股份,吃货网剥离,更不用单独通知图少峰。

何况,吃货公司成立后,杜少峰除了在中华科技公司占股份,他在吃货公司依旧占一部分的股份。

只是股份比例稍稍降低,洛水仙也是一样。

洛水仙相当于变卖了中华科技的百分之二十五股份,可在吃货公司中,她还拥有一部分股份。

不过,经过职业经济人核算,叶宇几次的投资,稀释,洛水仙在吃货网中占的股份大约在百分之十,杜少峰为百分之三,王清月大约在百分之一点几了。

以前,叶宇单独增加资金到吃货网,对于洛水仙她们来说,股份被稀释,那也是情理之中,她们也能够接受。

至于杜少峰,叶宇并没有明确告诉他,股份被稀释了。

在叶宇看来,如果两人关系一直保持下去,那么,就算给杜少峰百分之十股份,那也无所谓。

可是,如果杜少峰有异心,那么抱歉,一切只能公事公办,杜少峰的股份只能只百分之三了。

这也经得起任何查证!

此时此刻,哪怕宋家将杜少峰,洛水仙在吃货公司股份都收集到一起,那也无法和叶宇抗衡。

这也是叶宇完全准备,毕竟,宋家狗急跳墙,强行索取洛水仙,杜少峰,王清月等人手中股份,洛水仙他们忌惮于杜家势力,最终无条件将吃货公司股份转让给宋航,这也是有可能的。

针对这种结果,叶宇也算过了,所以,叶宇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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