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下来。
这个地方就是全炎夏国最繁华的大海市。
如果要将一滴水藏起来,什么地方最好?
当然是大海。
大海市人很多,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想要藏个人实在太简单了。
而人多的地方,妖魔鬼怪也很多,许多潜伏在人类社会的妖怪们,都喜欢这样繁华的都市。
不然为什么这里被称为魔都呢。
因为这是一个充满了魔幻的城市啊。
叶思媚给洛之御买了一大堆衣服鞋袜,为了不引人注意,他买的都是一些普通的快时尚品牌,看着不掉价,却又不奢华。
然而,当洛之御穿上那些衣服之后,叶思媚才知道,什么叫做天生的衣架子。
就他这长相、这气质,就算是地摊货,也能穿成名牌高定。
叶思媚看着面前的男人,叹了口气,要让他低调有些难啊。
算了,就这样吧。
就在这时,洛之御的肚子忽然咕噜噜地响了起来。
“我去给你做饭。”叶思媚顿了顿,忽然小心翼翼地问,“你想吃什么?”
他身上既然有了妖气,不会想吃人吧?
洛之御沉思了片刻,道:“鱼香肉丝。”
叶思媚松了口气,还好,不想吃人就好。
“我这就去给你做。”她说。
洛之御道:“不如还是叫外卖吧。”
叶思媚:“……”
你特么真的失忆了吗?
你不会是假装失忆来博取我的同情吧?
看着洛之御那真诚的眼神,叶思媚无奈地打开了蓝色软件。
洛之御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叶思媚,心中不知为何痒痒的,没忍住走上前去,忽然将一把抱进了怀中。
叶思媚面色一呆,道:“你干嘛?”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洛之御将自己的下巴放在她的肩膀上,看到你,我就想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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