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88年,国家进行了修宪,除了承认私营企业合法地位之外,最重要的一条修改就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一条确立了我国新的土地使用制度。
从那时起,土地交易就被摆上了台面,而商品房也开始真正的出现在老百姓的视野当中。
各单位的家属院,都是单位建好了房然后分给职工的,这肯定不能拿来进行交易。
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只要村里没有意见,私下里倒是可以买卖。
可那时候城市户口比农村户口值钱多了,人都是往城市里跑,哪有去农村的,所以也没有人回去买农村的自建房。
于是唯一值得拿来买卖的商品房,就是所谓的“城市自建房”。
这种城市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当时也没有商品房交易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就是双方签个合同,按个手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就算是交易完成了。
卖房子的人前脚拿钱离开,买房的人后脚搬进去,顶多再去街道办事处开一封介绍信,跑一趟户籍部门,把户口迁过去,就算完事了。
单位的家属院虽好,可毕竟是单位的房子,比宿舍高一档而已。自建房哪怕是简陋一些,好歹是属于自己的房子!
中国人嘛,总是想要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所以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时候,能从家属院搬到这种城市自建房,也都是有钱人,这种城市自建房差不多都要卖一万块钱左右,能住得起这种房子的,也都是万元户。
赵国栋便是如此,他花了九千八百块钱,买了一套城市自建房,算是圆了自己“有房一族”的梦想。
……
得知赵国栋要搬家,李卫东也没闲着,帮忙搭了一把手,还顺便开车,带着几个帮忙搬家的朋友,一起去了赵国栋的新房。
所谓的新房,实际上也是几年前建造的土坯房,房梁全都是木制的,房顶上铺着瓦片。外面刷了一层大白,里面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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