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女子贞节观念极强,再加上更是明清时期,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出来,很多东西都不能提。所以无论是被桑冲哄骗得手的还是被强施奸淫的,事后从自保名节计,都遮羞含辱,不敢声张。也有一些耐不住独守春闺寂寞的离人之妇,还乐得借此聊解夫妇别离之怨。所以桑冲行淫十年,人财两得,竟从未失手一回。
到了成化十三年七月,桑冲终于是干到头了,当他又要向第一百八十三个受害人施恶时,出了事故。
一天黄昏,桑冲来晋州聂村生员高宣家,自称是赵州民人张林的小老婆,因不堪丈夫打骂逃出来,想投宿一晚。高宣见他是个举止袅娜的少妇,毫不起疑即留他在南房内宿歇。谁料高宣的女婿赵文举(也有说是高宣和老婆吵架,老婆回娘家被桑冲盯上,高宣找老婆发现了跟踪中的桑冲。)也是个色中恶鬼,竟于半夜里偷偷摸进南房,要向这个假女人求欢,可以说是臭流氓碰上高级伪娘,桑冲本为垂涎高家小姐的姿色而来,万万没想到自己先被高家女婿盯上了,惶急中将对方推倒。不想那赵文举色胆包天,力气又大,马上把桑冲按倒在炕上,并强行解开他的衣裙。这一下,桑冲男扮女装的行藏完全败露,立刻被高家捆起来,解送晋州衙门。
经审讯,大淫棍招供了师承谷才(已死)、传教任茂等七人,以及10年流窜作恶的种种罪行。明显把当初的誓言当成放屁,不过也正是这样,那些人也没讨得着什么好处。
当时晋州府认定桑冲所犯之罪,类比十恶,就是常说的十恶不赦大罪,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是恶逆,五是不道,六是大不敬,七是不孝,八是不睦,九是不义,第十是内乱。这十条从秦朝开始成型,北齐开始基本定型,隋朝定入法典,自此以后,一直沿用,除了元朝改过称呼,剩下都没变。明清时期,犯了这样的大罪,那就只有凌迟处死。
晋州府把桑冲连同嫖宿良家女子姓名开单,一并解送北京,乞敕法司从重拟罪。明宪宗得知,命都察院复审。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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