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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章(7 / 31)

洪良品又大摇其头:“万口同声,无从确指。”

“我倒要请教,”惇王问道,“此外还有什么证据?”

“没有。”

“就是听人所说?”

“是。”洪良品答道:“我的话都在说帖里面,请王爷垂察。”

再问也无用了,送客出门。惇王跟翁同和就在宗人府商议复奏,自然是据实而言,同时将洪良品原送的说帖,一起送了上去。

下一天清流在松筠庵集会,预备支援陈启泰和洪良品。座间传阅洪良品的说帖,无不盛赞,只为想先睹为快的人太多,所以清流中后起之秀的盛昱,自告奋勇,高声诵读:

“窃维贿赂之事,踪迹诡秘,良品不在事中,自无从得其底蕴。但此案户部索贿累累,现经刑部取有乾盛亨、天顺祥帐簿确据,前御史陈启泰奏:崔尊彝、潘英章交通周瑞清贿托关说,外间喧传,贿托者,即贿托景廉、王文韶也;关说者,即向景廉、王文韶关说也。巷议街谈,万口如一,是贿托之实据,当问之崔尊彝、潘英章;关说之实据,当问之周瑞清。然则景廉、王文韶受贿非无据也,崔尊彝、潘英章即其据;良品非无据而率奏也,人人所言即其据。以枢臣而大招物议,是谓负恩;闻人言而不以奏闻,是谓溺职,且御史例以风闻言事,使天变不言,人言亦不言,亦安用此尸素御史为耶?良品与景廉、王文韶素无往来,亦无嫌怨,使非因物议沸腾,何敢无端诬蔑?实见时事艰难,天象如此示变,人言如此确凿,故不能不据实以奏。”

读到这里,只见有人奔了进来,手里高扬一张纸,大声说道:“上谕下来了!”

此人是国子监的一个博士,姓刘,亦算是一条“清流腿”,他排闼直入,径自去到邓承修面前,将邸抄递了给他。

“‘此案必须崔尊彝、潘英章到案,与周瑞清及户部承办司员,并书吏、号商等当面质对,庶案情虚实,不难立见。’”邓承修念到这里,以手加额闭着眼说了两个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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