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喜欢语文课,每个老师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因为自己文字功底好,也颇受各个老师的赏识,从三年级有作文课起,我就习惯了自己的每篇作文当做范文被老师朗读。曾有老师形容,看小六六的文章,像三伏天吃冰激凌一样快活,觉得学生没白教,花的心血有了回报。
独独写刘老师,缘于他的与众不同。他是初二起开始代我语文课的,那时候我的文章已经常在什么学生作文选刊之类的杂志发表,学校的校刊报栏里,总有点儿篇幅是留给我的。我原以为他一进教室就是以微笑向我致意,如同其他老师一样,笑容中带着“久闻大名”的意味。出乎意料,他在点我名字的时候甚至没抬眼看我一下。
我开始被他收在雪柜中封藏。他很少提问我,也从不把我的文章作为范文朗读,任我花费心思构思排比抒情感慨,得到的永远是他一个淡淡的红钩,加上难以辨认的“已阅”二字。骄子的心态受到严重打击,越渴望得到他的鼓励,越觉得自己无法取悦他,连同学们都感到我被封杀了,说,刘老师不欣赏六六的文章。
刘老师是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至少当时怀春的小丫头们心目中琼瑶小说《窗外》里的李老师就应该是他那样的帅。其实,他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奠定了我这一生所认为的帅哥形象的基础:宽肩长腿,蓬乱而略带卷曲的头发,拉碴的胡子和裂着两粒扣子的白衬衫。他的眼神永远迷惘着,视线的焦点总在教室最远处,并不扫视下面听课的学生,而且带着一种睡眠不足而疲倦的惺忪。他的语调一直低沉着,浑厚如男低音,他的大舌头说话带着南方男人的糯,扬起嘴角歪笑着透露着一种邪与放荡不羁。他拿粉笔的随意,犹如端酒杯或夹着烟卷待吸,每次都是等铃声过后好几分钟才拖沓着步伐,懒洋洋地只提溜着课本就走进教室。
进门从不多话,只胡乱翻着课本,烂烂的书像刚从浴缸里捞出来的还带着没洗清爽的洗衣粉,估计是多年沉积下的粉笔灰。见他随便翻两页,瞟几眼,突然抬头说:“上次讲到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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