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若是再遇到寻常怨灵,你可一剑斩之,还有一本剑谱,我放在值房的桌上了,你记得勤加练习。”
“谢谢头儿。”
李慕也没有矫情,他虽然不愿意欠别人什么,但也不会拒绝别人的心意。
与其矫情的推脱,不如坦然接受,然后将这份情谊记在心里,日后找机会慢慢报答,他对柳含烟如此,对李清也是如此。
只不过,论身份,李清比他高,论实力,十个李慕也不是她的对手,短时间内,李慕想不到报答她的机会。
“去巡逻吧。”李清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又回头补充了一句。
“剑名白乙。”
……
虽然李清送的只是自己的旧物,但李慕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白乙剑比青虹剑有所不如,更加适合现在的李慕,和李清相比,他法力低微,发挥不出青虹剑的真正威力。
更何况,法器是需要温养的,决定法器强弱的,往往不是法器本身,而是法器的主人,只要李慕时常用法力盘它,它迟早会变的和青虹剑一样。
第一魄已凝,李慕已经不再需要喜悦之情,巡街的时候,心情也轻松了许多,眼睛不在那些老妇人身上乱瞄。
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李慕回家换了常服,然后重新走出家门。
上次投了《聊斋》的书稿之后,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牵动着心神,一直没有去书铺询问,直到今天才有机会。
之所以换了常服,是因为捕快的身份,实在不符合书生的人设,以写书为生的,都是些落魄的读书人,穿的寒酸一点,比较符合落魄书生的形象。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大周官吏不得经商,写书虽然不算经商,但多少也擦一点边,还是低调些为好。
李慕先来到第一家书铺,走到柜台,说道:“帮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书稿有没有被选用。”
掌柜的斜眼瞥了瞥他,问道:“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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