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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祭城隍刘张三结盟 接圣旨兄妹两承恩(2 / 6)

忠等三人回衙,即使人设席于花厅。至午刻,各文武俱到院上。忠使人请入花厅,文东武西依次坐定。忠、庭、兰三人陪坐于未位。未及举杯,先令花亭中焚异美之香,作和平之乐。百鸟皆来,翩翩花下,众欢然而饮。

酒行数巡,忠起身于各官之前敬酒。众皆失色,似有不安之状。忠曰:“今日之酒,为我结义而设,乃义酒也。无论名爵,以长者为尊,诸公各宜欢然一醉。”众官不得已,乃饮其所敬。少时,庭瑞、兰英各起敬酒。

直饮至日落西山,各官俱已沉醉。礼节暂乱,忘其等俾。庭消饮酒乐甚,舞掌而歌曰:

微躯五尺兮,何所不容。潜心圣学兮,渊源无穷。夕寒窗兮,谁为知己。喜今畅饮兮,满坐豪雄。

歌罢,众皆大笑。于是,众文官诗兴浡然,各咏新诗。西边武官冷落无趣,周总兵奋然起曰:“状元以文为乐,我亦当以武为扬。”言讫,拔从人佩剑,戏舞于亭前,各武官皆拔剑相助。霎时,花园中但见剑光万道,众人齐声称善。舞罢,复就席畅饮,至更尽方散。

是晚,刘忠与庭瑞共榻。庭将解衣就寝,忠问曰:“贤弟娶否?”庭不答,浑然泪下。忠不解,忙问曰:“是何意也?”庭拭泪曰:“弟去岁自庐山归,在吴江遇一女子,名曰菊英。其女年貌与弟相当,其才则胜弟十倍矣,乃湖南巡抚之女也。曾与弟联诗订约,至今不闻消息,是以伤心耳。”忠曰:“贤弟若以此女为心,恐终有负贤弟矣。”庭曰:“兄何以见之?”忠曰:“愚在京时,闻杨巡抚为人刚极而后柔。若知此事,必不相容。此女若守贤弟之约,有死而已,复何望焉。愚有一妹与贤弟同年,名曰秀英,亦颇有才名,胸中学问不在愚兄之下。虽贤弟意中美人,亦未必遇此。愚作书回家,为贤弟说合,货弟以为如何?”庭泣曰:“弟与兄今日之盟也,与菊英昔日之盟也,弃旧迎新,弟所不为矣。若天缘有分,自然可以成配。倘彼父不容,此女料不负我。或为父所逼,必就死地,如其死。我当守之以义,决不复娶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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