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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类 强抢骗(2 / 3)

煮洗之。其铺门有一大缝,外可窥见其内。一棍买一大膏药,夜间潜往窥之。见其把两元宝洗讫,放于炉边。棍在外作叫痛声,呼曰:“开门。”银匠问曰:“是谁?”棍外答曰:“被贼坯打得重,求你炉边,灼一膏药贴之。”银匠开门与入。棍作瘸行状,且手战呼痛,蓬头俯视,以一大膏药,在炉边灼开,把两手望银匠当面一贴,即抢一元宝以逃。银匠不胜热痛,急扯下膏药,元宝已被其窃一去矣。急叫有贼,且出门追赶,不知从那路去,彷徨追过数十步,只得怅恨而归。

按:此棍装痛呼门及炉边灼膏药情果难察,但元宝重物,须先收藏,然后开门,则可无失矣。后人观此,凡有银在身者,皆不可轻容异色人得近傍也。

石灰撒眼以抢银

孙滔,河南人也。常买绵布在福建建宁府卖。一夜在银匠王六店煎银,倾煎已讫,时对二包在桌。二人复在对银,有一盗径入其铺,将石灰撒其目。二人救目不暇,盗即将桌上所包之银拿走。滔拼命赶去,将及,盗乃丢一包于地,滔拾包归,到银铺开视之,则皆铁矣。后竟无迹可捕也。

语云:贼是小人,智过君子。诚哉是言也。其始入铺,撒灰腌人之目,致人无暇顾其财。追将近身,丢包于地,乃杜赶以脱其身也。此岂贼窥伺之机熟,而慢藏诲盗。然滔不谨之于其素,有以致之矣。鉴此惩噎,是为得之。

大解被棍白日抢

王亨,南京扬州府人,是本府典吏,二考已满,该上京办事。家贫无措,揭借亲朋银十余两,独往北京,为办事使用。

始到京中,在教军场边草坪中大解。方脱下裤,陡被二棍拿住,且骂且剥,曰:“你这贼偷我衣物来。”即把其衣服并银一时抢去逃走。待他起来,缚裤赶之,二棍逃已远矣。亨行路日久,力已疲倦,拼死赶他不上,懊恨冲天。只得在会同馆,乞借盘缠回家,另作区处。

按:孤客出外,非惟僻处可防劫夺,即大路解手之际,必当以裤脱下,挟在腋下,倘遇光棍,若行歹意则起而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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