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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伪交骗(4 / 5)

他债主知其落寞,都来逼龋千余金家不两三载,一旦罄空,皆金从宇倾陷垒算之故也。

洪已破家之后,从宇全不揪采,虽求分文相借。一毫不与矣。从宇又用此术再交杨店之子。有识者笑杨子曰:“汝是洪起予替身,何不萨前车乎?”杨乃渐疏绝之。

按:以银借人,收其子利,未为垒算。特洪本富贾,从予诱其游饮,不事生理,致赀本消折,而以银借之,其间以八当十,加三算息,亏短田价,稍蚕食之,从宇之奸贪极矣。为富不仁,从宇其何说之辞。

激友讼奸以败家

马自鸣,浙江绍兴人,狷巧小人,柔媚多奸。族弟马应璘,轻浮愚昧,家更富于自鸣。其父素与鸣父不睦,两相图而未发。

自鸣见应璘愚呆,性又嗜酒,故时时与之会饮。亦连引诸人,共打平和,惟此两人深相结纳。人多厌之,不与共饮。二人乃对斟对酌,此唱彼和,自号为莫逆交。应璘有事多取决于自鸣,鸣亦时献衅以效忠款。

应璘素与亲兄不睦,数扬其短,欲状告之。自鸣假意劝阻,实于当机处反言以激之,益深其怒。应璘遂先往告兄,经官断明拟应璘殴兄之罪。又投分上解释,此为破家之始。又屡屡唆其与人争讼,家日破败。

后自鸣往小户人家取债,见其妇幼美,归向应璘前夸曰:“我今往某家取债,其媳妇生甚美貌,女流中西施也。我以目挑之,俯首而过。其屋只一植,数往来于前。我神魂飘荡,不能自禁。又以笑语挑之,此妇亦笑脸回答,似亦可图。只怕其夫姑有碍,未敢施为,至今挂恋在心,寤寐思服。”应璘曰:“此家是我甲首,又系佃户,图亦何难。我必先取之。”自鸣激之曰:“汝若能得,我输你一大东道。依我说勿去惹此愚夫,若捉住,彼粗拳真打死也。”应璘曰:“未闻佃客敢殴主人者。”

次日,即往其家收条编,一见其妇,即挑之。遣其婆出外,曰可外去觅菜来作午。婆方出,璘即强抱其妇入房。妇在从否之间,见隔壁一妇窥见躲开,妇指之曰:“某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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