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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利诱(2)(2 / 4)

旧根植于士大夫贵族心中。

张越回溯的那场公羊学思想讲义,也证明了这一点。

东汉大儒郑玄,曾经说过:子思云:今之君子,退人若将坠诸渊,无为戎首,不亦善乎。子胥父兄之诛,坠渊不足喻,伐楚使吴首兵,合于子思之言也。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皇帝在对待大臣时应该以礼相待,倘若在制裁大臣时,使大臣受到‘将坠诸渊’的凌辱,那大臣必定愤恨万分,他日一定会为了复仇寇首来犯。譬如伍子胥率吴军破楚,就完全符合子思先生的道义。

所以,汉代大臣爱自杀,不是没有道理的。

汉臣获罪自杀,在此时的舆论和士大夫们的三观来看,有两个好处。

第一,自杀谢罪,可以使自己免受屈辱,让家人得以保全。

第二,自杀更可以避免君父一时糊涂,令己身将坠诸渊,防止子孙后代为了自己而向皇室复仇。

这样就可以完美的避免道德和伦理的困境。

而通常,自杀的大臣,哪怕犯下了滔天大罪,皇帝也会网开一面。

像是当年吴楚七国起兵反叛,楚王刘戊兵败自杀,他的子孙中那些没有参与叛乱的人,因此得以免于牵连。

远嫁乌孙的解忧公主就是刘戊的曾孙女。

而那些喜欢跟皇帝刚到最后的,基本没有什么好下场。

若罪证确凿,自然要被杀全家。哪怕证明了无罪,也是不得重用,甚至……牵连子孙数代,不得出仕……

而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熏陶之下,无论儒法黄老道德之士,实际上都不由自主的受到了影响。

便是不识字的农民与游侠也知道,士可杀不可辱,也懂得自尊与人格为何物。

更何况张安世和暴胜之这样的国家精英,执掌大权的人物?

哪怕他们自己其实并没有这两样东西,也得做个样子,让天下人知道他们有。

不然,名声立刻就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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