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却远远不止这些,还是交给刑部去侦察,地方府衙县衙都有刑房,手头有捕快,完全可以办这件事。”
想到这里,徐光启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基本的程序有了,接下来就是实际操作了,整个操作过程,一定要在朱燮元回归前完成,只要盖棺定论,就无人能够推翻。
而徐光启不知道的是,他想出的这个流程,在今后成了大明司法的基本程序,虽有小改,但大的方面却从未动过。
徐光启也因此被尊称为司法程序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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