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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讨好任何人(6 / 7)

挺好的同行,结果背后捅你一刀。这还让我想起方粉,通过税务举报,通过公安举报,甚至举报我十几年前写的错别字,公安都没有听明白为什么举报错别字?我真想说,有种你自己来!别躲在后面,你们就是傻b中的傻b,傻b中的怂b。

好在这并没有关闭所有的表达路径,你还可以写小说,可以写杂文,发博客。

但是做的还不够,写的还不够,在2011年写得越来越少了,大概一年只发了20篇左右的博客。我觉得该写的都写了,所有悲剧其实是在重复上演,但我也不能重复写啊,因为写作者对自己的文字是有要求的,你所有用过的词汇不能再用了,你总不能说这个地方参看去年写的文章吧?悲剧只是换了个主角,但形式都一样,而且写来写去,这个悲剧为什么会发生,无非就是制度这些原因。但是今年,还得写,因为这个世界不明事理的傻b太多了。

有可能突破你所说的“写作者对自己文字的要求”,可见你是社会责任感挺重的人。

是的。我觉得消费无处不在,大家说我,还在消费我呢,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在消费这个社会,就看你是向善的还是向恶的;写作者,不写这个写什么?那些风花雪月的故事,不适合我写;我从小,就有这种所谓的责任感,记得小时候坐在我爸自行车上,我就说镇上谁谁谁好贪,要打倒他们。只是现在不像小时候那么看待,会分析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同一个人身上有好也有坏的一面,不像小时候,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那么分明和决绝。

通过更多的写作和发言,你是想改变这个社会,而不只是影响?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有这么一句台词,“我和这个世界一样,这个世界是不会改变的”。这个台词被很多人当作经典,我不这么认为,首先人会变,其次这个世界也会变。很多时候,我也曾灰心,觉得人似乎不能改变什么,但其实,每个人都可能改变,机缘巧合,也许有个人,会因为读了《北京青年》周刊的某篇文章,受到某个人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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