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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罗信出家(2 / 3)

信特有的“宝贝”,玻璃制品。

这些玻璃制品虽然很简单,但对于那些从来没有见过的僧众而言,自然是无比珍贵。而身为虔诚的教徒,如果用这种代表着纯洁和神圣之物存放他们的圣物,自然是再好不过。罗信此行,本身就不是来打仗的,他打算用这些东西,来打通关系。

他沉声说:“看样子,咱们这些人还需要再乔装打扮一下,只是这次要装扮成什么人呢,商旅?”

林小七嘿然一笑:“头儿,刚才我都问清楚了,吐蕃的百姓最欢迎的人不是商旅,而是僧人。无论是天竺僧人,还是大唐的僧人。”

“那不是每个人都要剃光头?”罗信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已经很短了,这在长安就是异类。

“不用不用,天竺的和尚是不剃光头的,吐蕃这里也一样,他们和尚的发型跟咱们差不多,所以刚才我们向村长询问的时候,那村长一直以为我们是大唐来的僧人。”

罗信的所有私兵,乃至亲卫的发型都和他一样,剃的都是短发,有的甚至是寸头、杨梅头。罗信最近还整上了“莫西干”发型,林小七也学着罗信这么整,使得她越来越不像是个女人。

林小七这句话倒是解决罗信这一行人最大的困扰,在短暂的休息之后,他们继续上路。

九寨沟的风景再美,也留不住罗信这一队人,次日中午他们就出了高耸巍峨的大山,看到了广阔无垠的土地。

罗信不知道现在所处海拔有多高,幸运的是,他的队伍里极少有人呈现出高原反应,除了林小七。

林小七的武功可以说是除罗信以外最好的,但谁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产生了高原反应。

由于林小七身体虚弱,侦察的任务就交给白郎,而罗信则是十分霸道地将林小七抱入自己怀里,让他与自己乘骑一乘。

罗信这匹马是程咬金给的,据说是西域的大宛马。程咬金提到,汗血宝马也是大宛马的一个品种,而罗信身下这匹马乃是汗血宝马跟大食马的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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