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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审问(4 / 5)

随手挑了两个人,“你们跟我去一趟张宅。”

三位快手,带上各自的白役,总共九个人,疾步离开长乐县衙。

白役是临时工,属于徭役的一种,由老百姓组成,没有工资,不包吃不包住。

但也有很良心的地方:他们不用背锅。

许七安被“威武”的声音惊醒,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走向县衙大堂。

估摸着人已经逮回来了,县令正在堂前审讯。

公堂上,朱县令高居公案之后,左右是堂事和跟丁。

公案之下,左右两侧立着三班衙役,中间跪着两人,一个穿绣云纹青衣的年轻人,另一位是穿紫色罗裙的美貌妇人。

妇人神色惊恐不安,年轻人则相对镇定。

“啪!”

朱县令怒拍惊堂木,朗声道:“堂下何人!”

妇人下意识看了眼年轻人,年轻人给了她一个镇定的眼神,挺直腰杆:“草民张献。”

妇人细声细气道:“民妇杨珍珍。”

朱县令喝道:“你二人是如何杀死张有瑞,从实招来!”

妇人吓的一颤,长长的睫毛抖动,面露惶恐。

年轻人张献大惊:“大人何出此言,草民怎么会杀害生父。”

朱县令问道:“事发时,你在何处?”

“我在书房。”

“为何不与妻子同塌?”

“草民在看账目。”

“可有人证。”

“深更半夜,哪来的人证。”

张献的回答条理清晰,不慌不乱,要么问心无愧,要么早就打好腹稿。

根据自己的逻辑推理,许七安偏向后一个可能。

他虽然没有不在场证明,但同样没有证据证明他杀人,推理归推理,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疑罪从无.....

县令转而看向妇人,道:“张杨氏,本官问你,你与张有瑞成亲十年,无所出。为何如今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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