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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1 / 5)

从商鞅变法起,与军功爵相匹配,秦国就实行“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制度,称之为”名田宅“制,也就是根据不同的爵位,占有不同的土地和房宅、奴隶。

其中,黑夫作为第7级的“公大夫”,可以占有9顷田,9宅。

1宅为30步见方,秦国一步约为1.3米,九宅便是一万多平米的宅基地,将近三十秦亩,远远超过了一般人家的“五亩之宅”。

这么大的房宅,从头开始盖起码要一年半载,好在近来安陆县最缺的,就是空房子。

郧氏在安陆立足数百年,庄园屋舍到处都是,郧满倒台后,这些不动产统统被查抄归公,位于县城内的主宅被官府征用,而位于城郊的一处庄园,大小正好符合黑夫的标准。

于是,他们家就鸠占鹊巢,搬了进来……

这座庄园矗立在县城东郊一片膏腴田地之中,远远能看见其高屋建瓴的黄黑轮廓,黄色的是墙垣,黑色的是屋瓦。

“这片田地,便是要换给我家的田了。”

衷已过三旬,蓄起了长长的胡须,穿着一身田佐吏的官服,虽然模样还是那么和蔼,言谈举止间,却已有了点官样。

他和黑夫共乘一车,途径这片水稻刚刚扬花的田地时,便指着这片广袤的水田如是说,田里的水稻才刚刚结穗,距离收割还有月余时间。

在法律上,衷和黑夫已经分家,但只要税赋交两份,兄弟二人是不是住在一起,倒也不会被深究。

眼前这片田地,同样是本属于郧氏的,按照名田宅制,黑夫可拥有的九百亩田地,衷则是三百亩,若再加上黑夫帮惊“纳粟拜爵”得到的公士爵位,则有13顷之多,妥妥的大地主了。

“不过今年地里的收成,还是要归官府,收入县仓,从明年一月开始,才正式划归我家。”

同理,他们家在夕阳里的田,也可以用到明年,除了水稻粟米外,黑夫还在那种了百亩甘蔗没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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