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张方和梁宇其实都是保留意见的。
尤其是张方,更是愤愤不平。
凭什么?
卢良伟是他们抓的,二狗子的情况也是他们审出来的,现在就差最后这一锤子买卖,就大功告成了。“苟全忠贩毒团伙案”可不小,要是卢良伟的交代没错的话,今晚上他们来货,给他来个人赃俱获,那更是大功一件。
这犹罢了,关键前段时间他们禁毒大队给老大传谣,说得那个难听,现在有了功劳,凭什么要分他们一半?
不对,还不是分一半,压根就是把功劳让给他们。
毕竟这个案子一直都是禁毒大队在跟的,他们有向领导汇报,有成立专案组,有据可查。而且禁毒大队还是上级单位,等他们到了,自然行动就是以他们为主。
那抓到人起获到毒品,功劳不全成了他们禁毒大队的?
红玉所就是个配合。
要是好兄弟,平时合作惯了的,那这功劳让给他们也就让了,无所谓,张三哥不是小气吧啦的家伙,要紧的是这功劳让得憋气。
被人打了左脸,还得笑嘻嘻地把右脸送上去不成?
至于说人手不足,张方更觉得是扯淡。
根据卢良伟的交代,苟全忠贩毒团伙骨干成员就有七八个,加上一些外围的小马仔,得有一二十个人,如果这些人全都集中在一起,再加上有几个人携带武器的话,以红玉所禁毒中队加刑警中队的这十来号人,确实是吃不下。
要知道,在边城,搞到制式武器并不怎么困难,如果是非制式武器,那就更好搞了。
以二狗子那尿性,他给自己和几个铁杆兄弟配几把手枪甚至长枪,完全在意料之中。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角色。
既然都已经拉起一个团伙贩毒了,难道还会笑眯眯和人讲道理?
搞枪“自卫”是很正常的选择。
但那也没什么,一般来说,团伙有十几个人,不见得时时刻刻都会聚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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