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华表妹长得相当的清秀,而脾气不大很好——小气,好吵嘴。他想,只有他足以治服她的小嘴;绝对不成问题。他还记得:有一回——大概有五六年了吧——他偷偷吻了她一下,而被她打了个大嘴巴子,打的相当的疼。可是他禁得住;再疼一点也没关系。别个弱一点的男子大概就受不了,但是他自己毫不在乎,他等着回电。
等了一个星期,没有回电或快信。他冒了火。在他想,他向秀华求婚,拿句老话来说,可以算作“门当户对”。他想不出她会有什么不愿意的理由。退一步讲,即使她不愿接收他,也该快点回封信;一声不响算什么办法呢?在这一个星期里,他每天要为这件不痛快的事生上十分钟左右的气。最后他想写一封极厉害的信去教训教训秀华。歪着嘴,嚼着花生米,他写了一封长而厉害的信。写完,又朗读了一遍,他吐了口气。可是,将要加封的时候,他笑了笑,把信撕了。“何必呢!何必呢!她不回信是她不对,可是自己只去了个简单的电报,人家怎么答复呢?算了!算了!也许再等两天就会来信的。”
又过了五天,他才等到一封信——小白信封,微微有些香粉味;因为信纸是浅红的,所以信封上透出一点令人快活的颜色。信的言语可是很短,而且令人难过:“接到电报,莫名其妙!敬祝康健!秀。”
进一对着信上的“莫名其妙”楞了十多分钟。他想不出道理来,而只觉得妇女是一种奇怪的什么。买了足够把两个人都吃病的花生米,他把一位号称最明白人情的同事找来请教。
“事情成功了。”同事的告诉他。
“怎么?”
“你去电报,她迟迟不答,她是等你的信。得不到你的信,所以她说莫名其妙,催你补递情书啊。你的情书递上,大事成矣。恭喜!恭喜!”
“好麻烦!好麻烦!”进一啼笑皆非的说,可是,等朋友走后,他给秀华写了信。这是信,不是情书,因为他不会说那些肉麻的话。
按照他的想法,恋爱、定婚、结婚,大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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