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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 / 14)

渡河南进,相机袭击文城和车站。

由全旅选派的便衣队首先出发。他们的任务是:一,要混进城去,探听敌情;二,要把旅长给城内维持会会长——王举人——的劝告书送达;三,要在城内散布开,以便里应外合,克复文城;四,假若攻城不得手,他们便到车站上破坏交通,并毁坏堆栈。

任务是艰巨的,可是三十二条好汉的脸就象三十二面迎风展动的军旗那样鲜明,壮丽,严肃。他们似乎不知道什么叫作危险,而只盼着极快的混进城去——一到城里便好似探手到敌人心脏里去,教敌人立刻死亡!

对化装,入城,埋伏,袭击……他们都是老内行。只要还有中国人的地方,他们便能钻进去;象只要有风便能放起风筝那么简单而有把握。

副队长中尉丁一山虽然已经从军二年,却还象个学生。他原本位是衰落了的大户人家的少爷。在胆量上吃苦耐劳上,他是个顶好的军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被派为副队长。但是,在他的身上,总多多少少还保留着一些少爷气。他决不想再作少爷,也丝豪没有以身家做人的意思;可是,不知不觉的在象一定神或一微笑的,小动作上,他老遗露出一点他的本色。因此,他在军队中的绰号便是“大少爷”。

在初一得这个绰号的时候,他心中时时感到不大舒坦。及至被大家叫惯了,而且看清大家丝毫无恶意,他也就不大理会了。久而久之,以他的勇敢,忠诚,和知识,他给“大少爷”挣来一些光辉;使喊他的人不能不表示出亲热与尊敬。

在朋友中,最足以表示出他的大少爷气味的是他得信最多,写信最多。他用邮票之多,每每教勤务兵惊讶。他的信,十封倒有八封是寄往文城的。文城的王举人——现在的维持会会长——曾经教过他的书,而王举人的女儿,梦莲,是他的未婚妻。他的信都是写给梦莲的——自从他的岳丈附逆,他的信中永没提及那个老人一个字。

从王村一出发,丁副队长的脸就是红的。他异常的兴奋。偷入文城,除了职分上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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