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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玲玉(2 / 4)

订有离婚协议,向法院上诉,诬告唐季珊,法院遂定于3月9日传讯阮玲玉。阮玲玉深感压力,于3月8日服毒自杀,享年仅二十五岁。

阮玲玉死前写下遗书,内容是:

我不死不能明我冤,我现在死了,总可以如他心愿,你虽不杀伯仁,伯仁由你而死,张达民我看你怎样逃得过这个舆论。你现在总可以不能再诬害唐季珊,因为你已害死了我啊!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来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之又想,惟有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被人玩弄走向绝路阮玲玉之死终于真相大白

在湮没了整整66年之后,中国早期电影杰出的代表人物、一代影星阮玲玉的两封被认为是真实的遗书不久前在上海发现。这一重要的发现证明,此前流传了半个多世纪的所谓“阮玲玉遗书”以及“人言可畏”的遗言,均可能是他人出于卑鄙目的的伪作。前天,发现阮玲玉真实遗书的上海老作家沈寂披露了这一事实。

阮玲玉在25年的短暂生命中,主演了29部电影,以她朴实、细腻和传神的表演,确立了在电影史上不可磨灭的地位。1935年3月8日,阮玲玉在上海新闸路沁园村的住宅服安眠药自尽。消息传出,上海10万市民自发为她送葬,鲁迅先生奋笔写了著名的《论人言可畏》一文,痛斥“强者”对“弱者”的迫害。

真伪有疑

当时公诸于众的两封阮玲玉“遗书”,是与她同居的商人唐季珊提供的。在电影界人士的催促下,唐季珊首先拿出了一份字迹潦草的“告社会书”,署名“阮玲玉绝笔”,文中对阮玲玉前一同居男人张达民的无理纠缠进行指责,最后连写两遍“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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