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己眼光太高,看不上农村女子。误了时闻,他出生革命家庭。父亲早年参加革命,死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周义仁成为孤儿。十八岁那年去当兵,在军营生活了六年时间,退伍后在莲池村当护林员,他成年累月都是穿着褪了色的绿军装,这在农村也算是较为潇洒的。
许多谋人来说亲,他都看不上姑娘。时间一久,头脑就有些神经质。这样一来,他不觉已到了不惑之年。他一咬牙心一横决定打一辈子光棍。只是他感到无颜对父母,没有为祖宗续香火。心里很遗憾。
今日,他偶然见庙里的弃婴,心中动起了抱养的念头。他知道这个婴儿是刚才那个往太极镇方向去的女子弃的,他不知道那个女子弃婴是为了何故后来才知道那个女子嫁给裤裆村的一个男人。周义仁抱养这个弃婴,把他取名为周靓靓。
周靓髋一天天长大,长得水灵灵的,天生丽质,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漂亮。
周靓靓十岁那年,周义仁送她到莲池村小学念书。周靓靓敏而好学,从小酷爱音乐、诗词、歌舞,很搏得老师喜爱。周义仁捡了一个女儿比找一个老婆还高兴,心里暗想:私生子确实与人不一样、漂亮、聪明。
然而,在那个闭塞、落后、愚味的莲池村过于漂亮、过于聪明的人反而被人看不起,人们只有一个心理:妒嫉。古人说:妒嫉可以像洪水猛兽,吞噬一切美好的东西。
周靓靓作为一名私生子,弃婴,她凭什么这样可爱这样聪明这样漂亮于是一些同学和她疏远了。一些邻居和她隔膜了,周义仁却纳闷了,人心为什么这样浮乏人情为什么这样淡薄人性为什么这样顽劣他常常在村尾村头听人们议论:周义仁家的靓靓有什么了不起,长得像妖精一样。她那聪明有没有什么妖怪附身如果是这样会给咱村带来灾难……周义仁听在耳里,气在心里。
当周靓靓上初中的时候,周义仁得了一场大病,那是一个艳阳天,周靓靓在学校的开学仪式上朗诵自己写的诗歌,她用甜美、圆润的音喉获得全校师生的掌声,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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