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没有眼睛。
完全靠着听觉和嗅觉行动。
无目妖因为没有双眼,所以喜欢杀人,挖出别人的双眼吃掉,它信奉,只要多吃一些眼睛,自己总有一天也能长出双眼。
“很有可能。”
林晓峰不由点头起来,看着繁华的街道,来往的行人,泄气说:“白羊区这么大,我们想找这无目妖,就跟大海捞针一样。”
项诛笑着说:“听说,这无目妖最喜欢杀死的,就是那种,眼睛大的人。”
说着,她就眨了眨眼睛,林晓峰摸了摸后脑勺问:“你的意思是?你当诱饵?”
“恩,只要引诱出无目妖,咋俩联手杀死它很轻松的。”
此时街上过往的行人太多,那无目妖肯定不会出现。
再弑杀的妖怪,也仅仅是弑杀,并不是傻。
不可能大庭广众的就冲出来杀人,它们只会在偏僻的地方,挑落单的人下手。
林晓峰和项诛等到了十二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后,这才行动了起来。
项诛一个人,往阴暗的巷道里面钻,而林晓峰,则远远的跟着。
林晓峰不敢靠得太近,一旦被无目妖发现,它心里就会明白这是个陷阱,不会上当的。
虽然俩人的计划不错,但实践起来,却没这么顺利了。
无目妖没有引出来,反倒是引出不少喝醉了的地痞流氓想要调戏项诛。
结果自然是林晓峰把这群地痞流氓给胖揍了一顿。
俩人一直走到凌晨两点。
“这方法到底行不行啊。”
林晓峰和项诛坐在一个公园的椅子上。
“累死我了。”林晓峰捶打着自己的后背,抱怨起来。
如果只是普通逛街,以林晓峰的体力,就算是逛四五个小时,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关键是陪着项诛逛,时时刻刻精神都紧绷着,自然感觉异常疲惫。
项诛摸了摸后脑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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