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见我瞥过她手上的虫子,桑婆婆很是高兴的将手抬起来,递到我面前。她手上的虫子,齐齐的钻出来,冲我摇头摆尾,像随时会飞到我身上一样。我看着那一个个乌黑的虫子,脸都白了,不自禁的倒退一步,却听桑婆婆说:“你看,它们多喜欢你,几乎想立刻爬到你身上去吸你的血,吃你的肉。”
我再次倒退一步,感觉脑子都快抽筋了。喜欢我,所以想喝我的血,吃的肉?这什么逻辑!
我也喜欢阿三,难道要把她剥光了扔锅里炖?
纳多老司呵呵一笑。他一眼就看出我的疑惑,便说:“苗疆养蛊,前期多半是养蛊人用自己的血肉来喂养,这样的蛊,被称为本命蛊。因为蛊身流淌的是养蛊人的血,生长的是养蛊人的肉,所以双方心意相通。养蛊人不死,蛊虫就不会死,同样蛊虫不死,养蛊人只要没被碎尸万段,就始终能吊着一口气。至于本命蛊的强大,那就更不用多提了。因此,桑婆婆的孩子们喜欢你,说明你的血肉非常适合养蛊,而越容易被蛊虫喜爱的血肉,就越容易喂养出强大的蛊。”
纳多老司这么一解释,我才明白过来。没想到,养蛊还有这么多的学问。难怪桑婆婆希望我养蛊,我拥有姬孙之身,蛊虫吃我,就等于在吃一位神,它们能不高兴吗?虽说姬孙之身的潜力,我并没有挖掘出来多少,但我不能,不代表蛊虫不能。
或许,在我的血肉中,它们能够找到让自己变强大的东西。
就连书教授,为了取走我的血,不也费尽心思布下那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局吗?
其实,纳多老司的解释,确实让我心动了一下。
蛊虫不死,养蛊人就能吊着一口气,这几乎等于多出第二条性命。不管是谁,能够拥有多活一次的机会,估计没人会舍得拒绝。
可我想了下,还是决定放弃。
原因么,还是因为我是姬孙。
身为姬孙,我本来就等于拥有不死之身。如果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肉身即将被毁,那姬孙肯定会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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