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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救人(1)(1 / 3)

喜妞是李庄头的小女儿,今年八岁。虽然也是奴婢身份,可上有父母和三个兄长,小日子过得滋润着呢,是顾琰甚为羡慕的人。她见顾琰跟着老道士识字,便吵着也要学。老道士说他没那么多忌讳,不肯教奴仆子弟,只要再给一份束脩他就教。

刘氏倒不是不舍得银子,这些年养顾琰,她也攒下不少私房银子。只是,这女儿家读书认字做什么,只有像主子那样的人家才会让姑娘们读书。他们不过是家生子奴才,就是儿子学了也是不能参加科考做人上人,更别说女儿了,学来有何用?传出去没得让人笑话,于是便拒绝了,只让喜妞跟着她学女红厨艺等。

顾琰跟喜妞关系不错,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两人之间主仆的界限并不分明,便一口答应自己学会了教她和小菊。

老道士没教什么子曰诗云,就是教识字,所以顾琰进度很快,已经学到比较复杂的字了。她当然是早就识字的,只是需要这么一个契机。她估摸着再有些日子,她让李庄头带回来的书就可以脱离的范畴了。

顾琰在不再哭着要找颜氏乖乖喝药时就决定了,一定要健健康康的长大,然后设法脱离顾家人的掌控。她在庄子上的日子其实过得不错,不缺吃少穿,而且还有一定的自主。可是,这种日子一定不会长久。至少,将来她的婚姻一定是会被顾家掌控。所以,她得学些本事自己能够当家做主才是。

只是,在这个小小的庄子上,她又受困于孩童的躯游之无尽神器。刘氏说得没错,如果她是男孩子就好了。那样至少能有读书改变命运的机会。身为女子,摆在她眼前的路似乎就只有长到十二三岁,然后听从所谓的父母之命符合顾家利益的去嫁人。

他们对她能有几分真感情?就是出于血缘有那么一点,在家族利益面前又值得几何?她不要落到那样不堪的境地去。

当初看,她无比同情林妹妹。现在她比林妹妹可惨多了。至少林妹妹还有个老太太心疼,顾府的老虔婆一干人等可是她的杀母仇人。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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