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头阵的是凶猛无比的战刀手,其后则跟着十几个手握标枪的士兵,一旦遇敌,由战刀手挡住敌人,后面的士兵则向前投掷标枪,或者用标枪向前乱戳。如果是刺枪手的话,在巷道中很难施展开,一枪刺空就有生命危险,标枪手却没有这种顾忌,默契的组合给罗斯人带去了惨重的伤亡。
任帅打得性起,干脆带着亲卫们独闯一路,在正面的战场上,个人武技的高低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再厉害的高手也挡不住多人围攻,可是在巷道中个人武技的高低就足以决定生死了。任帅面前的敌人始终只有两个,虽然没有用拿手的熟铜棍,但任帅手中的战刀依然如棍势般大开大合,杀得罗斯人是叫苦不迭。任帅的亲卫则贴在两侧,天威军诸位将领的亲卫队都拥有不少脚踏弩,在巷道中发射脚踏弩当真是一射一个准,有时候竟然把两个罗斯人前后穿在了一起。
李霄云的风格与任帅截然不同,他的武技不行,不会亲自带头冲锋陷阵。罗斯人的弓箭手还在城下,进入城墙的全都是近身作战的步兵,李霄云就欺负罗斯人没有弓箭手,命令羽林军的弓箭手和标枪手打前锋,两军相遇彼此间的距离不过十余米,弓箭手闭着眼睛都能射中人,何况还有七八根脱手飞出的标枪,等罗斯人拼命冲过来,羽林军的战刀手已经补上了位置。
惊雷军团的将士们也在各个巷道各个石室中顽强的战斗着,在尉迟风云独领风骚的年代里,以高进为主将的惊雷军团居于四大军团的末位,后来潘智超来了,带领惊雷军团连打了几个翻身仗,歼灭了合众国理查德元帅的主力部队,士兵们的自信心也随着高涨起来,在他们眼中,天下劲旅除了天威军团外就属他们了。荣耀要靠鲜血来证明,面对着气势汹汹的罗斯人,惊雷军团的士兵犹在咬牙奋战,没有人向后退,也没那个脸向后退,饶是同室的战友尽数战死,只剩下孤身一人,那士兵依然在拼命挥舞着长剑,全然不顾对方的武器将要击中自己,只求最后再斩杀一人。
种族之间的战争历来是残酷的,愿意卖身投敌的人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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