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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八十四章 说的艰难(2 / 4)

民国时期长衫,大约能比得下去民国四公子。

“同喜。”林微说着,摸了摸平案的小脑袋,笑道,“今天在我这儿吃饭怎么样?给你接风洗尘,顺便庆祝你米国那边的公司蒸蒸日上日进斗金?”

当然,最重要的是,抱紧这条金大腿儿,最好能让她留在他那儿继续炒股的钱给继续翻番。

这财迷劲儿逗得陈烬失笑,“改天吧,今天晚上有饭局不好推掉。”

说着,指了指乖乖趴在自己肩头,“ba、ba”个没完的小人儿,“拂晓很可爱,我很喜欢她。”

“真要是喜欢,不如给你当女儿?”

林微这意思就是认个干亲了。

陈烬现在三十六七岁,正是人生大好的年纪,却不愿意结婚生子,现在对平案,跟拿自己儿子看待一样。

陈灵淑曾说过她的担心,就怕弟弟一辈子这样孤独终老。她有心想多生一个,最好是个贴心可爱的女孩子,但年纪大了,也只能放弃。

现在见他毫不掩饰对拂晓的喜爱,林微便有了这个提议。

陈烬嘴角慢慢上翘,无声大笑,笑过之后,余光看了身边唯一的外甥一眼,才缓缓摇头,“不需要。”

三个字儿看起来生硬,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尊重,温润中反而有些调侃?

林微仔细品味了一下,有些搞不清楚这个“调侃”从何而来。

“真不需要?你可要想好了,我家闺女按照唐慎的意思是,坚决不能给任何人当干女儿的。”林微笑得眼睛微弯,“这次可是看在你是我财神爷的情分上,给你破的例。”

越是跟陈烬接触,越是明白,陈灵淑说的怕弟弟孤独终老的事儿,也许是未来很有可能发生的事儿。

这样一个亦正亦邪自有风骨的男人,很难不让人想将天平往他那边倾斜。

林微想,得了他青眼的拂晓,或许能在晚年给他一丝天伦之乐。

“不考虑其他,我倒是很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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