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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带走(2 / 4)

现在要看的就是派出所的那两个同志在外面取证,是否顺利。如果顺利,再略微审问一下李二,这起案子也就了结了。

明明人林家是受害者,怎么现在搞得好像赵翠才是受害者一样?

被公安局的人这样一呵斥,那人缩了缩头,冲出人群,听也不敢再听下去了。

时下人,最害怕的就是跟一些领导干部打交道,尤其是公安局的人和革委会的人。如果说不轮到自己那还好,一旦牵涉到自己身上,那跑得比兔子都快。

刚才那人就算是一个印证。

“同志,那河边确实有脚印。鞋印子的大小刚好就和赵翠的鞋子一模一样。”

派出所的两位同志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扬了扬手里的鞋子,没等气儿喘匀,就赶紧汇报了自己的发现。

“哦对了,那河边我们还发现了一个发卡,黑色的,就跟赵翠头上戴的一模一样。”

两人说完,看着公安局的人,眼里有着兴奋的光芒,甚至有点求表扬的意味。

这边正要说什么,就看镇长领着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是林志远,另外一个就是李二。

李二额头已经包扎好,只是脸色有点蜡黄,走路也有点打飘。但是一看见蹲坐在地上的赵翠,眼睛都红了。

小贱人!

昨天敢砸他,今天他就让她看看,他李二也不是好惹的!

一想到自己帮助赵翠做了那么多事情,甚至敢为她放火去烧人家的屋子,烧人家布料,还敢弄出人命。结果偷腥没偷成,反惹了一身骚,他就气得牙痒痒。

反正他烧了别人家,肯定没什么好果子吃。坐个几年牢,那是不用怀疑的。可是赵翠凭什么逍遥法外?

他咋地也要把她拽进去!

赵翠是没有放火,可是她怂恿了他去放火呀。如果说不是赵翠,这个火他怎么可能去放?那林家根本就不是好惹的!

他怎么就脑子一热答应了赵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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