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重生不重来> 第六章 谁吓唬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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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谁吓唬谁?(1 / 4)

“你家的鱼塭又不是国家征收,会有什么国家补助?”文主任一听唐浩泽那么说,马上就虎着脸说。“要没有收据,我怎么核查要退回多少承包金?又怎么和刘书记说这事?”

唐康寿虽然也觉得村委做的不地道。但村委肯定不可能给什么补助金。

他觉得如果这事让唐浩泽闹僵了,说不定连七百也拿不回来。

再说,唐浩泽就算将那鱼塭保住了,拖着一年过去了,唐浩泽家白白浪费了一年时间。日后只有唐浩泽母亲一个人在家,也照看不了,一年恐怕也未必能赚七百。倒不如现在拿回七百先应急。

所以他对唐浩泽说:“浩泽,收据就先交给文主任。文主任是出了名的谨慎人,难道还会弄丢你的收据?如果这收据不见了,也有我给你作证。”

这村委里的人都是蛇鼠一窝,唐康寿也不放心。所以才说出这么一番明是劝唐浩泽的话,实际上暗带威胁。

但唐浩泽可不是为了那七百块钱来的。

承包和租赁是两码事。

租是和村签的合同,合同提前停止,村委确实可以说了算。最多就是给一点赔偿。毕竟租赁合同中通常不会提到什么补助,最多就是退还租金。

但是当年的鱼塭是分田到户时分给他家承包的。所以政府村里除非是有公共用途,并经过全体群民同意,否则不能随意收回。村委想收回可以,承包期结束之后,经过开会集体同意不再承包收回村集体使用。

比如那些已经到期的池塘就是那样处置的。那些池塘村里已经不再是承包了,而是出租。每亩要一百五十元。一些没钱养虾的,就只好退出等着分租金,有钱的则租更多的池塘。

但唐浩泽家的鱼塭,还在承包期内。现在土地是用于租于其他人经营,就算是政府征收也是有补偿的。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和承包方商谈。

现在村委在他家鱼塭承包到期之前就收回去,没个说法。

唐浩泽当然不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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