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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所谓一见钟情(1 / 3)

杜云月盯着门好一会儿,寒风吹啊吹,冷的她感觉脸都要僵硬了。再继续呆下去的话,她肯定会生病的。

她最后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云夕眯着眼看她离开,心神一动,在杜云月路过一个水坑的时候,控制藤蔓将她绊了一下。

杜云月整个人跌到水坑中,漂亮的衣服,精致的发饰,全都沾上了泥水,她直接当场气哭,最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离开了。

等她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的时候,云夕才从屋顶上轻飘飘飞了下来,只是没等她敲门,门已经打开了。

云夕惊讶地看着开门的孟珩。

孟珩脸色平静,“进来吧,外面冷了点。”

云夕回想起刚刚杜云月喊了半天这人都当没听到,心中有股暖流缓缓流淌。她好奇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孟珩简单解释:“脚步声。”

云夕明白了,这人的听力也真是绝了。看来她还得好好训练啊。

孟家的屋子炭烧的热热的,一进屋就十分暖和。孟珩之前似乎在练字的样子,墨香隐隐约约传递了过来。

云夕心中十分羡慕他那一手飘逸的字迹,自己虽然最近每天也会抽点时间练字,但最多也就是从鸡爪子进化成鹰爪了。她将食盒放在桌上,然后坐了下来,同孟珩说自己修炼内功时遇到的困难。在内功这块,她已经修炼到第三层了,据说越到后面,修炼得越慢,轻功则刚进行到第二层。

不知不觉中,半个时辰就这样过去了。云夕顿了顿,说道:“其实千鹤膏对于疤痕的消除也是有效果的,我觉得你可以试试。”

孟珩哪里都好,却因为长相的缘故被人嫌弃,或许是因为受了他不少的恩惠,云夕自然为他不值,想要帮他一把。

孟珩直直地看向她,眼神通透,“那么你会嫌弃吗?”

云夕脱口而出:“自然不会。”她和孟珩交朋友,又不是看长相的。

孟珩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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