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择步非烟做我的名字,不是喜欢唐传奇中的《非烟传》,而是我曾承诺了一个人,要为他重写这篇传奇。
我父亲是一个落第举子,善良、谨慎,还有一点迂腐。由于久试不第,也渐渐淡了功名的念头,在族里长辈的推荐下,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教书先生。那位亲戚的官做得很大,对我们一家也以礼相待,我和弟弟不仅衣食无忧,还能陪着公子小姐念书、习字,回想起来,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本来我以为,这一生都会这样渡过。没想到,我十二岁那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做官的亲戚,不知为何卷入了一场造反的重案,被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恰好在九族之列。
二百口人,斩首那一天,整个法场都被鲜血染红,死不瞑目的头颅堆积如山,而我父母的也在其中。我和弟弟因为年幼,逃脱了死罪,仅被罚没为奴。
至今我的手臂上,仍留着那个奴字的绯红烙印。多年以后,我学会了无数种方法,可以清除这个印记,但我没有。甚至,无论日后我有了多么尊崇的地位,我都从不在人前掩饰这个烙印。因为这个和弟弟一模一样的烙印,就是那段岁月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弟弟相拥哭泣的日子。
我们被辗转转卖数度,到了一个武官府中。我每天都要从凌晨劳作到深夜,饱受责打,到晚上,连哭泣都没有力气,若不是为了弟弟,我想我早就只剩下一堆枯骨,我只是不能扔下他,让他独自留在这个荒凉的世上,我发誓我要保护他到最后一刻。
然而,到了冬天,五岁的弟弟却一病不起了。他全身热得发烫,一会昏迷,一会清醒。在他偶然醒来的时候,他死死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姐姐,带我回家……”
为了给弟弟一线生机,我冒着死罪,带着他逃了出来。我和他躲入山林,过了整整一年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了给他治病,我像神龙尝百草一样,尝遍了山中每一种草药,有几次,我全身火热,腹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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