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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节 曼城(1 / 5)

作为经纪人的马丁斯,一直都是在帮李彬联系着球队的。这件事情,说来是很奇怪的,因为马丁斯不是李彬的经纪人:李彬不喜欢做广告这种事情,从来不肯接任何广告——其实也没有多少人找他做广告——因此他也不用经纪人。但是,他和马丁斯的关系很好,在自己想要转会的时候,他也是摆脱马丁斯帮他去问问的。

而马丁斯自然也是不会反对给李彬帮忙的:李彬当了更好的球队的主教练,他也不会有任何的坏处的。

经纪人这个行当,看着风光,其实很辛苦。很多人觉得他们的工作简单:反正就是联系球队一下,看看球员行不行,行的话合同一签,10%的中介费到手——可是其实经纪人的活儿难干的多。作为经纪人,要和球队商谈合同:这个合同,可不只是涉及转会费那么简单,其中包括很多项目:比如说,球员的上场次数,训练的问题,奖金的问题,球队提供什么样的福利的问题,同时还有更多的就是个人肖像权的问题,球队广告和球员个人广告冲突的问题,乃至于球员受伤之后,找哪些医生看病,球队负责掏腰包的问题,以及球员的保险问题,还有个人形象问题等等。当然,如果球员是马拉多纳,那么这一切问题都是浮云,但是如果球员没那个能力,那么,还是老老实实一项一项的签订好。

除了要负责球员的合同处理之外,还要管理球员的商业合同:除非是世界顶级的球员,想要拿到一份合适的商业合同是很难的。有的时候,没有个出色的经纪人,球员会接到一些很扯淡的代言,阿尔沙文代言过女性服装,哈维代言过牛奶,伊涅斯塔代言过冰激凌,而更有甚者,罗纳尔多和卡卡代言过金嗓子喉宝——这个代言,甚至让中国人都不敢相信,觉得是假的,但是其实,卡卡确实是收了200万做的代言,而罗纳尔多没有收代言费,但是却是在出席活动中收了出席费数十万,为的目的是绕过他和马德里签订的肖像权合同,因此这个虽然说起来不合法,但是他也不可能起诉——他自己也清楚,那个事情他自己做的就很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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