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丝,亲着我的鼻梁,沉沉道:“你这样说,我倒想你现在就将我抢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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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闹中秋,广寒宫里年前的桂花酿存得老熟了,嫦娥令吴刚在砍树之余挑着酒坛子,第一天到第三十六天的宫室挨个儿送了一壶。我将送到洗梧宫的这壶温了温,同夜华各饮了两盅,算是为他下界践行。
我原本想跟在他身旁守着,他不允,只让我回青丘等着他。
夜华不愿我跟着,大约是怕我在凡界处处回护他,破戒使术法,反噬了自己。但我觉得能让他少受些磨难,被自个儿的法术反噬个一两回也没怎的。遂盘算着先做段戏回青丘,令他放心,待他喝了忘川水转世投生后,我再厚颜些,找到他跟前去。
爱一个人便是这样了,处处都只想着所爱之人好,所爱之人好了,自己便也好了。这正是情爱的妙处,即便受罪吃苦头,倘若心里头有一个人揣着,天大的罪天大的苦头,也不过一场甜蜜的煎熬。
司命星君做给我一个人情,同我指了条通往夜华的明路。
夜华历劫的这一世,投身在江南一个世代书香的望族,叔伯祖父皆在庙堂上占着要职。
司命兴致勃勃,啧啧赞叹,说依他多年写命格写出来的经验之谈,这种家庭出身的孩子将来必定要承袭他父辈们的衣钵,凭一枝笔秆子翻云覆雨于朝野之巅,而夜华向来拿惯了笔杆子,这个生投得委实契合。
但我晓得凡界此种世家大族最讲究体统,教养孩子一板一眼,忒无趣,教养出的孩子也一板一眼,忒无趣,全不如乡野间跑大的孩子来得活泼乖巧。夜华本就不大活泼,我倒不指望他转个生就能转出活络的性子来,只是担忧他童年在这样的世家里,会过得寂寥空落。
夜华投的这一方望族姓柳,本家大少爷夫人的肚子争气,将他生做了长孙,取名柳映,字照歌。我不大爱这个名,觉得文气了些,同英姿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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