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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县丞(3 / 5)

没过多久,县衙里面出来一个小厮,给张力见过礼后,说是县丞大人有请,张力也就跟着小厮一起走进了蓬莱县衙。

衙门一进去就是仪门,与府衙相同,仪门平时关闭,只在县太爷出巡,恭迎上宪,喜庆节日时才开启。仪门上有一副对联:

门外四时春,和风甘雨,

案内三尺法,烈日严霜。

这对联大概意思也就是说出了衙门内外情与法的区别,良民享受自由,违法必受严惩。

从小厮口里,张力知道了县丞姓王,而县令姓马。马县令不在衙门里,说是出去巡查了。

张力跟着小厮走甬道绕过仪门,甬道旁盖着一个小亭子,亭子里立着一块戒石。

康兴安不识字,有些好奇,问道:“少爷,这石头上写的啥?”

张力脸色有些庄重,道:“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看着康兴安一知半解的模样,张力又道:“这本是五代时蜀主孟昶之词,却被太祖皇帝用作告诫天下父母官的戒词,其意无非是让这些官员奉公守法、忠君爱民。”

张力不由得对朱元璋肃然起敬,对康兴安道:“太祖皇帝的时候,贪污六十两银子,立即砍头!”

明初,六十两银子大概等于后世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贪污一万五,就要杀头。这个数字,恐怕还比不上后世某些贪官的一顿饭钱。

康兴安小声道:“唉,可惜太祖爷爷的法令,现在根本没人遵守了。”

张力心下默然。

张力想起后世看过一本书,说是朱元璋有一天在翻阅一批处死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痛恨的贪官一刀斩首太便宜了他们,何不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

于是朱元璋创造了“剥皮实草”刑罚,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的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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