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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三节 立法精神(2 / 4)

祖母过虑了,金吾,神鸟也,朕以中尉为执金吾,乃为辟邪而已……”

嗯。在传说中。确实有种叫金吾的辟邪神鸟。

窦太后听了也是微微一愣。

但台下的外戚们,心中却只感觉心里有一百万只草泥马狂奔而过。

尼玛,前几天陛下您在诏书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刘彻的眼睛从这帮家伙身上扫过去。

刘彻深深的清楚,这些家伙中,有几个就是目前这场风暴中的幕后推手。

于是,刘彻淡淡的道:“再则,皇祖母,我汉家致法。非周非商,高皇帝命萧相国制九章律。虽以‘宽省刑罚’为立法宗旨,然其精神却是‘刑无等级’,腐儒所谓‘礼有等差’,此吾汉家所不取也,故太宗皇帝罚河阳候,惩成候!先帝既立三尺法,朕安敢有辱?”

外戚们听着这段杀气腾腾的话,纷纷将脖子一缩,感觉背上凉梭梭的。

但刘彻说的没有错!

汉室至目前为止,律法精神就是四个字“刑无等级!”

通俗的说是就是,犯了法,庶民要挨鞭子的话,列侯也得同样抽一顿。

虽然在实践中,这是几乎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这却是白纸黑字,写在汉律之中的条文。

而且,曾经被实践过。

倒霉蛋之一就是刘彻所说的那位河阳候。

太宗孝文皇帝四年,河阳候陈信,因为‘坐不偿人责过六月’被依法一撸到底。

什么叫做‘坐不偿人责过六月’?

以后世的法律来说就是——违反合同的规定,拖欠他人借款本息长达六个月。

这个事情,恐怕是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一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民事合同纠纷。

在这个案件中,西汉王朝充分的体现了后世公知们所说的‘契约精神’,且严格保护债权人利益。

并且由皇帝亲自做出最严格的裁决——违反了契约,故意、恶意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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