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很快揭晓,秦时鸥觉得手中钓钩沉了起来,就慢慢往上拔鱼线,当钓钩拉出水面的时候,一行人欢呼起来,上面拖着一个巴掌大小的鱿鱼。
鱿鱼是海洋中比较贪婪的生物,抓到食物之后会用触手紧紧抱住,所以钓鱿鱼的时候,只要钓到就一般不会失手再让鱿鱼跑掉。
钓到这个鱿鱼之后,秦时鸥将它用小刀解剖,扔掉内脏,将身躯挂在了钓钩上,解释道:“鱿鱼喜欢同类的腥味,而雄性鱿鱼尤其的腥,一般老钓手,都是用小的雄性鱿鱼做饵料来钓大鱿鱼。”
安装好饵料,秦时鸥将鱼线交给了提雅,示意她来试试,其他大学生也跃跃欲试,秦时鸥让尼尔森又找来了几个钓钩,连上钓线分给了大学生们,让他们轮流钓鱿鱼。
在码头上转了一圈,有些困了,秦时鸥就回去补觉,凌晨他可没怎么睡。
这一觉就是两个多小时,醒来之后发现沙滩上大学生没几个了,提雅还在,正在看书,秦时鸥问了问,她说男生们在镇上发现了篮球架,结伴去打球了。
告别镇这些年经济不好,没有建体育馆,只有街头上搁置着篮球架,加拿大人喜欢的运动诸如冰球、板球和橄榄球,在告别镇都没有市场,倒是美国人很喜欢的篮球在这里玩的人不少,因为这运动对场地要求最低。
秦时鸥也很喜欢玩篮球,大学时候他还是院队的组织后卫,当然,是替补。
以前天气冷,镇上打球的人少,这一次来了这些大学生自然就热闹了,秦时鸥想到自己也好久没有玩球了,就开车去了镇上。
果然,在休斯便利店旁的街头上,一个篮球架下围了几十个人,两拨人正在球场上厮杀,还有两拨人等在下面。
秦时鸥挤进去看了看,在场两拨人3V3,有一拨是本地人,带头的是小休斯,另一拨人则是多伦多大学的大学生们。
小休斯控球水平很好,穿着嘻哈风十足的T恤和短裤,橘色的皮球在他手里快速跳动着,仿若一个精灵,虽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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