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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序(1 / 2)

想写《惊魂六记》,是一种冲动,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冲动。

一种很惊魂的冲动——惊的也许并不是别人的魂,而是自己的。

因为这又是一种新的尝试。

尝试是不是能成功?

天知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尝试过太多次。

有些成功,有些失败。

幸好还有些并不能算太失败。

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该要让人惊魂的。

荒山,深夜,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除了一双炯炯发光的眸子,全身都是黑的,就像是黑夜的精灵,又像是来自地狱的鬼魂。

如果是你,忽然在黑暗的荒山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你惊魂不惊魂?

一刀要砍在你脖子上,一枪要刺在你肚子里,你惊魂不惊魂?

不惊魂才怪。

我要写的惊魂,并不是这种惊魂。

恐怖也有它独特的意境。

“意境”这两个字,现在已经不是个时髦的名词了。

现在大家讲究的是趣味,是刺激,是一些能令人肉体官能兴奋的事。

意境却是属于心灵的。

所以恐怖的故事才必须有意境。

因为只有从心灵深处发出的恐怖,才是真正的恐怖。

那种意境,绝不是刀光血影,所能表达的了。

那才是真正的惊魂。

大法师就表达了这种意境,它的画面,形象,动作,声响,都能令人从心底生出恐惧,一种几乎已接近恶心的恐怖。

可惜写小说不是拍电影。

小说没有画面形象,也没有动作音调,只有用另一种方式表达。

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表达出一种真正恐怖的意境来?

文字。

无论写什么小说,文字都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环。

故事当然更重要。

没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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