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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多情典史招人怨(3 / 4)

们吵群架的特点,伙同几个同学,联名投一纸文书将李佑投诉了。

曰:“既为吏目,不思国恩,轻废公事,游手市井。终曰招摇于花街,徜徉于柳巷,百姓竖目,舆情汹汹。县政所施,皆赖于吏,如此薄行,以何率民…”

知县官房内,李典史一头大汗顾不得擦,匆匆看了一遍,抬起头很麻利的倒打一耙道:“大老爷!国朝太祖有制:生员不许言事。严秀才等人妄言县政,当予惩戒!”

其实国朝制度荒废不行的多了去了,例如一应官吏不许瓢记,也没见多少人做到了,不说别人,李佑自己就没做到,虽然不花钱的,算不算瓢还要认证认证。

陈知县不理李佑的偏题,厉声道:“本官念你有一二分小才,擢升重用。但你何为?终曰闲游,百事束手,正所谓尸位素餐耳!严生可曾说错一分?”

李佑心里大叫冤屈,提拔成了典史,又没说分到“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中的哪一房,那就只好在黄师爷的承发房(办理公文往来的部门)闲混了。但承发房有黄师爷坐镇,他哪里敢和黄师爷并立理事。

想了想只好厚着脸皮说:“禀告大老爷,属下不擅文牍公案…所长在于谋议赞划、临机处事…吾乃天生郭奉孝,实非种田荀文若也。”

陈知县本意是敲打李佑不要太得意忘形,毕竟是黄师爷力荐、自己提拔的人,怕他小人得志出了丑,那样自己也没脸面。见李佑给自己脸上贴金,便冷冷一笑,“好个谋议赞划!本官有桩无头绪的事情,你且谋划一番。”

出难题了,李佑硬着头皮请道:“请大老爷明示。”

“本官欲造福一方,重修虚河塘堰,所算需费银八万两。赖朝中诸公相扶,减免今秋钱粮三万,尚缺五万,看小子你如何给本官谋划?”

这虚河是虚江县境内一条主要河流,从太湖发源流入吴淞江,乃是水航要道。甲申之变以来,水利年久失修,时常洪涝。但逢雨季,太湖水漫延而下,淤积堵塞,水灌诸乡。陈知县上任以来,和黄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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