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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这种标题对文章无用(2 / 5)

来了,把李英雄几个人做的事情跟宁长春说上一遍,说对方有视频证据,我也看了,确实能看出来是自己几个学生在打砸,对方索要二十万,问这事儿怎么解决?

宁长春没给建议,先问是哪个片区的。

张怕不知道。

宁长春说:“他们开洗头房,肯定要上下打点关系。肯定要跟当地派出所打交道,要是找对人的话……”话说一半停住。想想问道:“你是想把事情搞大?”

张怕问:“不用搞大,现在的问题是没有确凿证据,要有他们诱拐不足十四岁少女从事******、甚至是犯罪活动的证据,直接全丢进去得了。”

“证据的话。”宁长春想了下说:“我不能诱供,你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张怕说:“咱聊点根本的,一,我不在乎是不是送他们进局子;二,也不在乎那女孩多大;我要的是这帮家伙放过李英雄他们。”

宁长春说:“你太理想化了,按你说的,你学生是为了帮那个女生打架,就算你搞定了现在这件事,洗头房那些人不找你学生的麻烦,可你学生还是要帮忙那个女孩,就还是有矛盾有纠纷。”

张怕说:“你的意思是打蛇打到死?”

宁长春说:“我可没这么说过。”

张怕想了下问道:“按我刚才说的,怎么找证据?”

“拍照最直接,问题是你怎么拍?”宁长春说:“如果你想尽快解决这件事情,我的建议是,我出面给你谈,不过你得给些补偿,不用二十万那么多,有个八千一万的应该够了。”

张怕说:“他们那里有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从事那种犯罪活动,够判了都,还要我给钱?”

“话不是这么说的,单说这件事情,我知道,你知道,别人也知道。”宁长春说:“可法律看的是证据,而不是谁谁谁都知道,如果你有证据,我可以保证你一分钱不花搞定这件事,问题是你没时间搜集证据。”

张怕说:“你的意思是我得吃这个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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