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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案子(2 / 4)

:“明镜高悬”,牌匾之下坐着一官,五短身材,身形如葫芦瓜似的,一张圆脸,小眼睛,留两撇八字须,看起来就像个不倒翁似的。

苏州府尹莫则宗莫大人在官场上的确可以说是个不倒翁,苏州知州换了三任,但他这个苏州府尹依然稳如磐石。

——如果说在天统王朝,知州一职权高位重,为一州最高领导的话,那府尹一职则差不多相当于州府法院院长,主持审理一州大小的事故案子,其中肥水,多得堪比苏州河水,所以说这是一个人人都想坐上来的位置,大肥缺。

啪!

不管有事没事,先拍惊堂木再说,此为官威“堂下何人击鼓升堂?见了本官缘何不跪?”

王复赶紧上前一步,作揖道:“学生江州明华书院生员王复,见过大人。”

“学生明华书院廪生陈剑臣,见过大人。”

大人身边的师爷顿时喊道:“你们可有路引名牌?”

——所谓路引名牌,都属于证明身份的东西,尤其是离开本州到他州去,必须到官府办妥路引名牌,没有的话被官府查到,会论以“逃窜”,要依律定罪。换句话说,这是这个世界的“护照”。

王复和陈剑臣呈上路引名牌,师爷验过了没问题才还给他们。

两名秀才来击鼓报官,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官学里的廪生,身份有些特殊,往常对付百姓的那一套就不好使了,莫大人便道:“你们为何事击鼓?可有状子?”

状子为诉讼的呈文,升堂时必不可少。在路上陈剑臣早就提笔写好了,现在便呈交上去。

莫大人看完,吃了一惊:光天化曰,拦路掳人,还杀了一人,这可是了不得的大案。赶紧打醒精神,和师爷商量几句话,首先叫仵作去验明死者的伤势,又一一录了口供,签字画押了,然后再派出两名捕快带领一队官差赶去案发现场勘察——这些都是办案的惯例做法,在程序上无可挑剔,办完了这些后,莫大人就叫王复和陈剑臣回客栈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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