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形态的时候小毛球拿牠无可奈何,可牠一旦现出原形,以兽类的形态出现,小毛球则轻易就可以讲其灭杀掉了。
这段记载,林轩以前也曾浏览过,只不过那时候,完全没有往自己走失的灵兽身上去想,甚至抱着几分怀疑的态度,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
没想到却是真的!
林轩心中一片火热,在光幕中能够秒杀所有的兽族,这种神通,不就是传说中的法则领域么?
我的领域我做主,里面天地法则也要为我所用。
林轩如今已是灵界的修仙者,见识却是要胜过那兽痴许多。
领域,传说是渡劫期修仙者才能领悟的东西,在里面,可以运用,甚至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天地法则。
如今想想,那白色的光幕,与传说中的领域,相似以极,只不过有瑕疵,牠的领域,只对野兽形态的妖族有用而已。
为何会如此,林轩不晓得,不过这灵兽,林轩是一定要收回来的,在某种情况下,可是大有用途。
想到这里,林轩望向小毛球的表情,也变得热切以极。
他双手一握,随后将右手平举,一团青蒙蒙的光晕,从掌心中浮现而出,随后变成一拳头大小的光球,光球正中,有一丝血色,可惜已经非常的单薄,这小家伙与自己分开了数百年之久,当初所签订的认主协议,如今已没有多少效力。
林轩叹了口气,还是一道法诀像那光球打了过去。
如同湖面上被投下一枚石子,光球表面,起了缕缕波澜,那原本很是稀薄的血色,却渐渐的转身起来了。
林轩想要将这认主契约激活。
远处,吃饱了,正躺在古兽尸体上呼呼大睡的小毛球却“啪”的一下坐起来了,脸上露出迷漫之色,林轩心中一喜,法诀催得更急,然而这时候,他却明显感觉到了对方的抗拒。
小家伙转过头颅,呲牙咧嘴的冲他叫着,林轩才不怕,这家伙的领域,固然厉害无比,但瑕疵也是很明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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