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现在可以说,是富得流油。
至少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可以不用为修炼的晶石丹药发愁,对敌之时,又有了很多符箓,上次历经辛苦,但收获却绝对丰富,富贵险中求,这句话果然没错。
清点宝物也蛮辛苦,接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在那凡人居住的荒岛,自己机缘巧合,还得到了一件通天灵宝。
万魂塔与百灵钟一样,虽是辅助型灵宝,但比攻击与防御的,还要更加珍贵一些。
至于血火蚁这种蛮荒奇虫,单个虽然不算什么,但数量一多,高阶修士也要闻风而逃,当初的银鱼鸟就是榜样,而血火蚁的可怕程度,还要远胜银鱼鸟。
玉罗蜂一时片刻还不能催熟,血火蚁就要好好繁衍一番,让牠成为自己的杀手锏。
当然,这也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来日方长,林轩决定先出去逛逛。
轰隆隆的声音传入耳朵,石门打开,林轩从洞府中走了出来。
鸟鸣声清脆以极,这附近还有不少小动物,忘忧谷从风景来说,着实不错,空气中还有异香飘过,由于靠近灵脉的泉眼,所以在这附近开辟了一个药园。
里面种植着不少奇花异草,当然,对林轩来说,这些东西,不值一提,他根本就不会用正眼瞧去。
然而一个苗条的身影却映入了眼帘里,林轩迈步走了过去。他并没有影藏行迹,那位正在锄草的少女,自然也就很容易发现了他的行迹。
“前辈。”上官雁忙盈盈一福,脸上有惊喜的光芒闪过,此女做梦也不曾想,这么快,又看见林轩了。
“不用多礼。”林轩目光在附近扫过:“这些杂务,怎么不交给下面的弟子去做,要妳这丫头亲自动手?”
林轩喃喃的开口,也难怪他惊愕,上官雁虽然仅仅是灵动期修士,但却是百草门宗主的爱女,按理来说,确实轮不到她做这些杂务,一般修仙门派即便再弱小,人手不足,也可以收一些机灵的凡人,来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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