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偷香邪医> 第十一章 我不吃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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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不吃猪肉(1 / 4)

望海酒吧是平湖最大的一家酒吧,也是那些富家公子哥们最喜欢去的地方。

陆晓云换上服务员的衣服,在一旁端着果盘,招呼客人,十分忙碌。林逸叫了一杯啤酒,细细品味,眼睛却在左瞄右瞄,仿佛猎人般搜寻着猎物。

酒吧里倒是有不少穿着诱人的女人,她们也在四处寻找,要是勾上一个少爷,那票子可就哗啦啦地来了。

不过,她们的眼神扫过林逸时,都下意识地无视,穿得这么差,喝着最便宜的啤酒,明显是个穷逼。

“唉,竟然被一群黑木耳藐视了,看来这儿的女人眼里除了钱就是钱,长得帅都没吸引力了。”林逸叹了一口气,一副忧伤满面的样子。

“这位帅哥,我能请你喝杯酒吗?”一个软绵绵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差点吓了他一跳。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这一刻,他真受惊吓了!

那是个至少有二三百斤的女人,带着一头蜷曲的假发,雪 白的大饼脸上不知涂了多么厚的粉,肥厚的嘴唇旁挂着一颗硕 大的媒婆痣,痣上竟然还有几根毛!他喵的,长成这样,对得起上帝给她这个性别吗?

“怎么了?帅哥,是不是被人家的美貌惊住了?人家已经观察你很久了,虽然你的穿着比较另类,但你的能量很不一般呢!”胖女人舔了舔嘴唇,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逸两腿之间的小帐篷。

九阳绝脉,阳火过盛,林逸出现这种状况十分正常。若论男人的本钱,他还是相当有自信的。

林逸立刻猜出这女人的目的,原来她把自己当鸭了。

这一瞬间,他忽然发现他的人生有些苍凉。妈了个蛋的,就算他是做鸭的,难道他的魅力只能吸引这种级别的女人?这特么也太坑爹了!

陆晓云和她的那些姐妹还在附近,林逸当然得保持风度。

他十分礼貌地微笑了一下,道:“不好意思,我是回民,不吃猪肉。”

这句话一出口,那个胖女人的脸色立刻大变,她冷哼了一声,恶狠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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